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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重要和必要,2021年11月1日,我国首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开始施行,该法共8章74条。
关于个人信息的范围,第一章总则里第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个人信息的处理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总则里做了如下规定:
第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第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第七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第八条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保证个人信息的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第九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第十一条 国家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制度,预防和惩治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政府、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公众共同参与个人信息保护的良好环境。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对敏感个人信息做了界定:敏感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只能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进行。应当向个人告知处理敏感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和对个人权益的影响。
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个人信息保护法特别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确定为敏感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护。处理此类个人信息,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并应当制定专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整理:高华
编辑:岑怡坤 赵怀阳
责编:毛雪婷 牛骅
校对: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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