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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大学时光,青春逐梦,如今已走进毕业季,很多人都将褪去学生身份,开始迈入社会和职场,迎来全新的社会身份。作为“社会新人”,在从校园到职场的身份转换中,你除了要做好心理、专业技能等准备外,还应具备一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本期我们就来聊聊大学生在就业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
一、法律规定大学生享有的基本就业权利
1.就业信息知情权。大学生有权及时而全面的获取各类就业信息,各机构和单位应及时向社会及大学生公开相关信息。
2.接受就业指导权。大学生有权从国家、社会和学校等组织机构取得与就业有关的指导与服务。
3.被推荐权。大学生享有被学校及时、公正、如实推荐到用人单位的权利。
4.平等就业权。大学生不分性别、生源地、民族等差异,平等地接受学校推荐、参与招聘等,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时应一律公平、公正,不得歧视对待。
5.就业选择自主权。大学生有权自愿选择去哪个单位,或不去哪个单位,任何个人和组织均不得强迫或胁迫其做出决定。
6.择业知情权。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经营状况、法律主体资格、应聘的岗位内容、劳动条件及劳动报酬等,用人单位不得隐瞒或欺骗。
7.违约求偿权。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的三方协议一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和违约。
二、大学生就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其以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为主要内容,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责任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
这是一部规范劳动合同的专门法律。其明确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规定,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这部法律旨在规范社会保险关系。其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种类、覆盖范围、缴费标准、待遇享受等具体内容,为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提供了法律保障。
4.《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该法旨在促进就业。它规定了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和社会各方面在促进就业中的责任和义务,旨在通过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就业环境等措施,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法立法目的是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其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发生的争议。
作者:蒋飞
编辑:岑怡坤 赵怀阳
责编:毛雪婷 牛骅
校对: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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