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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除了借鉴国外法治建设的有益经验和优秀成果,还必须从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中汲取营养。
一、先秦法家学派的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微,社会动荡不安,社会政治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革,各种学派纷纷著书立说,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
1.法家学派
儒家讲“仁者爱人”,墨家讲“兼爱非攻”,道家讲“无为而治”,都没能使社会摆脱四分五裂的动荡局面。法家汲取三家之长,强调法律在国家治理中居于最高的位置,“法者,国之权衡也”,要求“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强调“以刑去刑”,认为严苛的刑罚才能使人民不敢犯法,从而达到法律“兴功惧暴”的作用。法家推行“以法治国”的政治方略,促成了大一统的封建王朝的确立。
2.先秦法家的代表人物
一般认为法家思想起源于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期的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到战国后期的韩非子成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齐国管仲是早期法家的代表人物,主张:“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管子校注·明法解第四十六》说:“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以法治国,是国家管理经验的高度概括,也是法家法治思想的升华。商鞅主张“任法去私”,要把法家思想理论应用到秦国变法的具体实践中,他在《商君书·慎法》中指出,“明王之治天下也,缘法而治”,追求法律的平等性。韩非子认为“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
管仲相齐
二、先秦法家思想内容的积极因素
1. 以法为本,垂法而治
“法”繁体字为“灋”,《说文》:“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以法治国指的是所有人按法办事,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调维护法律的权威地位,“明法者强、慢法者弱”“执法必信、司法必平”。法家认为,要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绝对权威,主张“缘法而治”,要排除一切人为的因素,一切遵从法律规定。
獬豸
2.法不阿贵,刑无等级
先秦时期的法家提出“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等法治主张。商鞅认为“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主张“法不阿贵”、“刑无等级”,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应受到应有的惩罚。“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皆体现了法家公平执法的坚定决心。
3.明法去私,布之于众
开明的君主一定要公私分明,“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法者,编著图籍,设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4.因时立法,法与时转
法家主张法律应“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随时而变,因俗而动”,坚持“法与时转,治与时宜”的基本立法精神,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要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三、先秦法家思想对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的启示
法家思想是我国古代政治思想的主线之一,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学会辩证分析,摒弃其“法自君出”、“以刑去刑”等思想局限,借鉴“刑无等级”、“明法去私”、“法与时转”等与现代法治建设相通的精髓。中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以古为鉴,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及时科学立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的公平正义,增强中华文化凝聚力和自信心,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境界。
作者:徐丽
编辑:岑怡坤 赵怀阳
责编:毛雪婷 牛骅
校对: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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