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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通篇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称为公民的权利宣言书、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大学生作为民法典调整对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我们身边有哪些案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呢?
一、在校园拾得遗失物,应该怎么办?
遗失物,顾名思义就是他人遗忘、丢失的物品,一般是因为所有人疏忽大意,或者遭遇不可抗力等意外事故所致,并不是被人故意抛弃。如果是所有人故意抛弃的物品,则适用先占原则,归拾得人所有,比如丢弃在垃圾桶里的物品,约定俗成视为抛弃物。为最大限度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当无法确定物品是抛弃物还是遗忘物时,应推定为遗忘物。
在学校失物招领平台经常看到同学发布的招领信息,希望遗失物品的同学能够前来认领失物,让人倍感温暖。谁承担遗失物的保管义务?遗失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民事责任吗?我们一起去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拾得遗失物的规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拾得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因此,要求遗失物拾得人负有妥善保管义务,直至遗失物返还所有权人或交给有关部门,于法有据,同时这也正是“路不拾遗”和“拾金不昧”传统美德的体现。
二、在足球场踢球受伤,应该谁来担责?
大学生朝气蓬勃,在绿茵场上挥洒青春,不仅能锻炼身体,还能促进友谊。可是运动中难免磕磕碰碰,万一有人受伤了,应该谁来担责呢?我们一起去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自甘风险的规定吧。
自甘风险是指被害人原可以预见损害之发生而又自愿冒损害发生之危险,而损害结果真不幸发生的情形。对抗性是足球等体育竞技活动的固有特点,参与者无一例外既是危险的潜在制造者,又是危险的潜在承担者,伤害事件不可避免,所有体育活动参与者均应对此有所预料。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体育竞技活动而受伤的,除非能够证明其他活动参加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损害发生,否则损害后果由参加者自己承担,其他参加者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将自甘风险用于体育活动,一是免除危险体育活动中参加人一般过失的侵权赔偿责任,保障日常体育活动本身所要求的充分的活动自由;二是可以促进相关体育活动的正常发展,避免过错侵权责任制度对体育活动产生抑制作用。因此,同学们一定在参加运动前做好防护措施,注意自身和他人安全。
作者:岑怡坤
编辑:岑怡坤 赵怀阳
责编:毛雪婷 牛骅
校对: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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