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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一本全民叫好的大作,不光是书店里的常销书,也是许多红学家们吃饭的根据地。但是,这本书到底好在哪里,多数人还是不甚了了。我的一位朋友劝他儿子读一读《红楼梦》,因为是名著,因为大家都说好,不读该书,好像没有文化似的。他儿子好歹读完了,问其感想,儿子说:全书都是哼哼唧唧的女人,就一个男人,也跟女人似的。童言无忌,这种坦诚表达的阅读感受,不能说全无道理。
《红楼梦》版本甚多,注家也不少,说什么的都有。鲁迅反对《红楼梦》研究中的主观随意的态度。他说:谁是作者姑且勿论,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在批评上述对《红楼梦》命意的种种主观主义的看法后,鲁迅说出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因为宝玉看见了太多的庸俗和死亡,于是有了大苦恼,世上不幸人多,他自己也是其中一个。鲁迅站在中国小说史的高度,对这部作品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说,《红楼梦》“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故事,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1934年,鲁迅在为英译中国短篇小说集《草鞋脚》所作的《小引》中更加明确地表述了他对《红楼梦》空前绝后地位的肯定:“在中国,小说是向来不算文学的。在轻视的眼光下,自从十八世纪末的《红楼梦》以后,实在也没有产生什么较伟大的作品。”
《红楼梦》到底好在哪里?首先,它是一部具有新思想的作品。作为一部成书于封建社会晚期的小说,该书对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制度,对封建社会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刻的批判,并提出了朦胧的带有初步民主主义、自由主义性质的理想和主张。其次,这本书写得极为精致,虽然作者才情丰茂,也还是用了毕生的心血。我以为,读《红楼梦》,要记住这两点。
反观今天的文学作品,最大的弊病就缺少思想的穿透力,作者本就没有独步天下的思想优势,虽然故事奇诡人物特别,到底没什么新意。有人将这种现象完全归咎于外部环境,也不是很对。清代的文字狱很厉害,为什么曹雪芹能写出这么好的小说?我以为,关键是作者要有一颗向往自由、追求美好人生的灵魂。俗话说,睡不着觉怨床歪。不突破写作和自身的局限,便找不到文学创作的正路。
一切艺术都需要精致,文字也是如此。《红楼梦》写的就是些家长里短的故事,就是腻腻歪歪的爱情,但它很精致,比如刘姥姥吃过的茄子,比如晴雯补的孔雀裘,比如庭院树木,比如布料的来由以及那些古怪材质的饰品和摆设等等,都很精美。人物的闲谈、对诗、饮茶、应酬,也都精致,让人从踏踏实实的细节处触摸到一个时代的体温、色泽和弹性。再就是作者的精心,十年辛苦,增删五次,对艺术何等认真何等敬畏,对自己的作品何等负责任!现在的作家,能有几个做到?
能记住这些,也就不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