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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
该小说讲述一个名叫汤姆·鲁滨逊的年轻人,被人诬告犯了强奸罪后,只是因为是一个黑人,辩护律师阿蒂克斯·芬奇尽管握有汤姆不是强奸犯的证据,都无法阻止陪审团给出汤姆有罪的结论。此一妄加之罪,导致汤姆死于乱枪之下。虽然故事题材涉及种族不平等与强暴等严肃议题,其文风仍温暖风趣。小说以第一人称著成,叙述者的父亲阿提克斯·芬奇在书中为道德端正的角色,亦是正直律师的典范。
1961年,该书获当年度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同年被改编成同名电影。
你是否曾杀死一只知更鸟?你又是否知道,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这本书叫《杀死一只知更鸟》到底是什么意思?
推荐理由一:你认为的你觉得就是世界,其实那只是你认为的而已。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故事发生在美国大萧条时期的一个南部古老小镇梅科姆,和“怪人”拉德利紧密相连。
为啥怪呢?因为不一样!
拉德利家不与外界接触,在梅科姆镇的人看来是一种不可原谅的怪癖;
拉德利家的百叶窗和门总是关着的,而梅科姆镇的人只有家里有病人或者寒冷的冬天才把门窗关上;
拉德利从来不出门。
10岁的杰姆、6岁的库斯特、7岁的迪尔对“怪人”拉德利既着迷又害怕。
杰姆甚至描绘拉德利有六英尺高(约1.83米);
抓松鼠、猫生吃;
脸上有条锯齿形长长的伤疤;
牙齿是黄色的,并且被虫蛀坏了;
两眼往外鼓,还老流口水。
但有趣的是,他并没有见过拉德利,流言和想象让他不自主在判断一个人的善恶长相,而且全无逻辑。
就像什么叫“世面”?什么叫“见过世面”?
网上有个回答我很认同:
“你在卢浮宫欣赏艺术品,那是你的世面;放牛娃在山上奔驰,那是他的世面。真正没见过世面的是:你指责放牛娃不懂艺术,放牛娃指责你不懂放牧。城里的孩子见过高楼,乡下的孩子见过大山。所谓世面只不过是世界的一面,谁又比谁更见过世面。”
推荐理由二: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不只是烧杀抢掠才是犯罪,伤害一个善良的人、无辜的人、漠视正义...也是犯罪。
梅科姆小镇昔日的宁静,被一起强奸案打破。
被指控者是黑人汤姆,他被尤厄尔一家诬告强奸了白人少女马耶拉。
在了解了案件原委,阿迪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
在当时种族歧视严重的美国,这几乎是一场不可能打赢的官司。
即便在这个已度过半生的小镇上,几乎没人愿意站在他这一边,阿迪克斯仍在努力坚持着,抱着哪怕只有一丝的希望,想要还这个无辜的人一个清白。
阿迪克斯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个案子的成功率几乎为零,但终究是心底最深处的良知,支撑着他义无反顾,拼尽全力。
纵使全世界与我背道而驰,我也只愿忠于内心的自己。
作者:牛骅
编辑:岑怡坤 赵怀阳
责编:毛雪婷 牛骅
校对: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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