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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本质”源于费尔巴哈的哲学术语,费尔巴哈哲学的主题和中心是人,为揭示人的本质,他引入“类”的概念。“类”就是种类,人和动物都是有生命的类,即人类和动物类。“类”具有共同属性,是从一种物质中概括出来的一种共同性,经常用表示共同属性的概念代替某种具体的物体。如说买点水果,不说具体哪一种。这个东西很好用,不说具体是什么。“类”指事物的规定性,每一个种类的物质都有不同的规定性,动物被规定为动物,植物被规定为植物,人被规定为人。人的“类本质”指人与动物根本区别的特性,究竟什么是人跟动物的本质区别呢?费尔巴哈认为“对这个问题的最简单、最一般、最通俗的回答是:意识。”在于“理性、意志、心。一个完善的人,必定具备思维力、意志力和心力。思维力是认识之光,意志力是品性之能量,心力是爱。理性、爱、意志力,这就是完善性,这就是最高的力,这就是作为人的绝对本质”。
马克思接受了费尔巴哈对类本质定位于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的观点,但又有所超越,认为人具有与动物不同的类本质不是因为人有意识,提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这是人区别于动物最重要的特征。人的根本的“类”是生产活动,“人类通过实践来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人作为自由的有意识的类本质活动存在物,其生命开始于"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劳动,劳动是人类“第一个历史活动”,也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的活动。劳动是人本质力量的表现和确证,并且不断发展人类自身,最终实现人的解放,劳动的解放。黑格尔认为劳动是主客体对立统一的中介,提出“劳动是人的本质”的著名论断。但是正如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劳动具有哲学本体论的意义,是关系到人的自我实现、自我解放以及社会发展的总体性范畴。
作者:杜萍萍
编辑:岑怡坤 赵怀阳
责编:毛雪婷 牛骅
校对: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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